本期导读
法院的生效判决绝不是一纸空文,要是拒不履行,除了有机会上“老赖名单”,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贷款等等以外,还可以体验一下监狱生活。公司作为当事人也不例外,公司除了被罚款,法人还会被判刑。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广西环江某人造板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韩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单位广西环江某人造板有限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被告人韩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