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装修公司都应注意的装饰装修合同要点(下)
十六、付款方式
对于业主来说,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把握主动。
目前装修公司常用的分阶段结算付款的比例是:开工交底时支付全款的35%,泥木进场和油漆进场时再各支付30%,最后竣工时支付5%的尾款。
十七、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
1、为了避免工程结束出现的墙砖脱落、木板发霉的现象,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其实,未经业主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酒店装修投资者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并进行详细记录。《材料交接单》可将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记录清楚。
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3、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施工后,应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监理和本方技术人员对报验部分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验收单。甲方收到乙方各工序工程验收通知后48小时内未组织验收的,应相应顺延工期。
4、凡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各工序工程,由乙方进行返修,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办理成品移交手续。
6、验收工程的方式可在合同中约定由具有资质的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业主就可以不必因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了。同时,业主应要求装修工程验收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十八、售后服务
目前的装修过程还是以现场施工为主要手段的,因此对于完工后保修的条款也应该进行约定。对于水电、吊顶等施工项目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时限都应该明确,甚至可以约定留存一定比例的保修金。一旦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应该包工包料进行维修,还是由业主提供材料、装修公司上门维修,都需要说明。目前上海不少装修公司对于水电工程都是保修十年,甚至也有公司终生保修。
十九、明确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质量违约、工期违约、工程款支付违约、家具和成品保护违约、安全事故违约、擅自使用违约。
二十、纠纷处理方式
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请求调解,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协投诉,若上述方式仍不能解决纠纷,可以约定向法院起诉(对于工装装饰装修合同,应适用专属管辖,家装装饰装修合同的管辖则可能存在争议)。
二十一、常见霸王条款
“模版内不定期会调整项目单价,预算单价以签合同当期模版为准,不做更改。变化项目公司不另行通知到每个客户。”(装修公司单方面拥有合同和预算的变更权,对业主极不公平。)“强电双色分线应加收费用。”(强电分色是装修施工的规定,必须做到)“除主材外业主不得自购和减项,如自购和减项需要补公司的金额为:减项总金额的20%。”(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主材的范围,那么对业主来说会相当不利。)“管理费和其他项目单价均为闭口价。”(这种闭口价的约定对业主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只会让业主付出更多的钱。)“强电按照50米一个单位进行计价。”(按照实际施工量收费是基本准则,这样的规定无异于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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