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观念越来越沉重,对待感情和婚姻也越来越随便,一些为了利益为了财产而结婚的人也越来越多,因为财产而离婚的夫妻也屡见不鲜,而且逐年递增,归根到底,因为利益而拿婚姻当儿戏的人也实在可恶。关于2018婚姻法出了新规定,离婚时,以下这4类财产不再平分:
1、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婚姻法》改革后,不再有“夫妻生活在一起多少年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的说法,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即便离婚,对方也无法共享。就例如:夫妻结婚之前,男方自行购买的房子,户主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就是男方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如夫妻离婚,不予进行此项财产分割。
2、结婚前或者结婚后接受的赠予,并且赠予人声明归谁所有
就例如:某人赠予妻子的首饰,男方无权享有,某人赠予丈夫的车子等大件礼物,女方也同样无权享有,在离婚之时,也只能跟随着受赠方。这样的规定意义在于:防止夫妻一方滥用受赠的财产。
3、结婚前夫妻双方为准备结婚的各类财产
例如:妻子的娘家人为结婚准备了嫁妆,男方为结婚准备了家具、汽车、钻戒、项链等等,这也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一类,在离婚的时候,这些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婚姻法》没有规定结婚要出彩礼,但是遇到以下这些情况,彩礼要归还: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c:结婚前为了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离婚时法律就支持反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将可以通过走法律道路,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那么,现在大家将要关注,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七类:
a: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例如一方是某公司股东,那么他的分红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某一方拥有知识产权,那么转让或者授权使用这个知识产权获得的费用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d:继承的财产。一般继承的房产只要是在婚后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有一方享有继承权的,这个财产就属于一方,另一方无权分割;
e: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f: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半仙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g: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离婚时也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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