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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老账户+冻结新账户”一天完成 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两院联动

2019-10-23 17:26 来源:未知 作者:gongdinglaw

为防止案件胜诉后难以执行,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三百多万元。然而,保全措施采取后不久,被申请人却发现,需马上以该外币账户进行结汇,否则将承担巨额赔偿。面对这一难题,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联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采用“解冻老账户+冻结新账户”的方法,顺利执结这起案件,既保证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被申请人的正常运营。

 

顺利冻结368万元

某法国公司发现,2015年以来,中国市场上一家连锁餐厅出售大量标有复制、摹仿其驰名商标酒标的葡萄酒产品。该公司认为,有四名被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遂诉至上海知产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68万元。

案件受理后,上海知产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会议中,经举证发现存在被告五以分销、配送的方式参与共同侵权。据此,原告申请追加第五名被告,上海知产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

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案件审理难度较大、涉及多名被告和侵权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为了预防案件胜诉以后可能难以执行,原告向上海知产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五名下相当于368万元价值的财产。

上海知产法院与上海三中院合署办公,对于知识产权案件,上海知产法院负责案件审理,立案、保全、执行等工作则由上海三中院来完成。据此,上海知产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保全裁定后,委托上海三中院执行局进行财产保全。执行局根据裁定内容,依法对被申请人公司存款采取了保全措施,成功冻结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368万元。

 

一个电话带来的峰回路转

原本,财产保全很成功,事情也应到此结束了。然而,在账户冻结3天后,执行局承办法官一上班就接到了被申请人财务部元某(化名)火急火燎打来的电话。

“公司的这个账户是外币账户,与银行签订了远期结汇协议,需要马上使用,当日必须将该账户内所有外币转账给银行,如果无法如期完成约定,公司可能要承担巨额赔偿。作为公司财务部代表,我想向法院申请立即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但是也请法院放心,我们不逃避审判,可以提供公司名下另一个银行账户,同时转入足额资金供法院冻结。事发紧急,法院能不能通融一下?”元某急切地表示。

“现在科技发达了,执行财产保全大部分都是网上操作,或许有人会以为申请解除账户冻结并进行重新冻结点点鼠标就办好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上海三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叶平说。

据他介绍,首先这起财产保全案件已经保全并执结,程序上无法再进行其他操作,需要重新立案。其次,重新立案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审判庭出具裁定、立案庭立案、执行局实施保全、财务室确认金额到账,每一个部门缺一不可。最后,银行对于金钱的处理也有一定周期,且此周期不受法院控制,法官只能做到尽量和时间赛跑,但是结果无法预料。

“我们并不能保证成功率。”叶平说,但他同时也表示,“执行工作要为老百姓思考,这是被申请人的一个正当诉求,应该极力争取一下。”随后,他立马召集执行局相关人员部署工作。

 

努力和时间赛跑

在叶平的指挥下,承办法官立即和被申请人联系,告知需要办理的申请手续,很快就碰到一个问题——申请书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名盖章。被申请人远在外地,如果用常规方式操作肯定来不及。在和叶平协商之后,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和被申请人互相添加了微信,要求被申请人先将亲笔签名盖章的申请书扫描件通过微信发送过来,并同步将申请书原件邮寄至法院。

通过微信沟通的方式,承办法官和被申请人顺畅了沟通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上午就办好了申请程序。但是当执行局承办法官来到审判部门时,却发现审判法官还在开庭,等到中午,法官才从法庭里回来。承办法官立即与审判部门进行沟通,告知上述情况,审判部门相关人员饭都没吃,经过紧急评议后做出裁定,准许该公司的申请,在冻结到新账户足额存款后,可以解除对原账户的冻结措施。执行局承办法官立马拿着这个裁定书来到立案庭,立案庭利用中午时间迅速立了新案。

与此同时,被申请人也在当地银行进行操作,一直到当天下午5点多,财务部门反馈,终于从系统里看到了被申请人打入的钱款。执行局承办法官根据新的裁定,火速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操作冻结新账户内资金,并在银行反馈冻结成功后,又迅速解除冻结原来的账户。整个事情结束时,天已经黑了。

 

◆法官说法

近年来,上海知产法院审理案件数不断增加,相应的保全和执行任务也日益增长,上海三中院执行局勇挑重担,充分发挥执行网络查控的优势,灵活采取保全、执行措施,为案件审理保驾护航。这起案件,就是上海三中院和上海知产法院联动合作的一起成功案例。

本案中,被申请人需在一天内转出冻结账户内的存款,否则将面临巨额赔偿。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但此案中被申请人将担保金转入法院保证金账户,因异地执行、银行转账周期等原因,需要三到四天才能入账。

在此情况下,上海三中院严守法律精神,结合现实实际,采用“解冻老账户+冻结新账户”的方法,从接到当事人电话,到紧急做出裁定,再到冻结新账户,最后解冻老账户,所有操作仅仅用时一天,既顺利执结了这起财产保全案,也化解了被申请人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